九部門聯合印發!事關智慧口岸建設
近日,海關總署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交通運輸部、國家移民局、國家鐵路局、中國民航局和國鐵集團印發《關于智慧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聚焦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建設、口岸運行管理數字化建設、口岸協同監管精準化建設、口岸綜合服務泛在化建設、推動口岸區域合作機制化和智慧口岸數字底座建設等6大層面,細化17條舉措,旨在統籌口岸發展和安全,加快口岸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升級,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,到2025年,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,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;重要口岸設施設備和監管運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;樞紐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發揮引領示范作用。到2030年,初步建立口岸各參與主體智慧互聯、協同聯動、高效運行的良好生態,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。到2035年,基本建成現代化口岸,引領全球智慧口岸發展。
在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建設方面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鼓勵口岸經營主體開展老舊設施設備升級改造,推廣智能裝卸、理貨、堆存、換裝等口岸智能化作業模式;鼓勵有條件的港口建設自動化無人碼頭,實現設施設備運行狀態實時監測,集裝箱自動化轉運和堆垛,運輸工具行駛路徑智能規劃調度,口岸作業全過程智能化管理;推進與毗鄰國家同步升級邊境口岸基礎設施設備,協同提升雙邊口岸通行能力。
在口岸運行管理數字化建設方面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采用數字技術提升口岸運行動態感知能力,匯集基礎設施、物流運行、通關監管等信息,形成口岸全要素數據資源“一個庫”;實時監測口岸運行關鍵指標,可視化展示口岸日常運行情況,分析處置口岸異動事件,實現口岸全景式運行管理“一張圖”。
此外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一方面推進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、智慧邊檢、智慧海事建設等深度融合,推廣出入境交通運輸工具及駕乘人員一站式通關驗放,探索實施旅客出入境邊檢通關新模式;加強“e航海”科技應用,試點建設新一代船舶交通管理系統,推進海事監管與航海保障融合發展。另一方面,實施船舶、航空器、火車和機動車輛等出入境運輸工具聯合檢查,推廣跨境車輛智慧驗放一體化。
在口岸綜合服務泛在化建設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,加強不同物流組織形式之間銜接聯動,構建內暢外聯的多元化物流服務網絡。推進多式聯運“一單制”“一箱制”,實現托運人一次委托、費用一次結算、貨物一次保險,聯運全程“不換箱、不開箱、一箱到底”,多式聯運經營人全程負責。加強生產、貿易、倉儲、物流等行業合作,推進智慧倉儲、智慧物流、智慧工廠與智慧口岸建設融合,實現傳統模式向數字化轉型。加強口岸與產業腹地、港區間、園區間智慧化協同聯動,擴大“異地貨站”“組合港”“聯動接卸”“離港確認”試點,拓寬貨物運輸通達性。整合數字貿易、數字物流、數字金融等資源,完善跨境數字貿易基礎設施。支持跨境電商、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發展。加快航運貿易數字化建設,暢通國際物流“門到門”服務。
在推動口岸區域合作機制化方面,《意見》明確,支持“灣區跨境通”建設,推進內地和香港、內地和澳門貨物“一單兩報”。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監管平臺。探索長江經濟帶沿線口岸物流智慧聯運模式,優化“水水中轉”物流運輸銜接,推進長三角口岸一體化發展。加強內陸口岸與沿海、沿邊口岸協作,建設數字西部陸海新通道。加強與全球主要口岸合作,探索推進數字化提(運)單互聯互認、無紙化放貨、跨境物流全程可視可溯。推進國際航行船舶、檢驗檢疫、優惠原產地等領域相關電子證書交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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