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動互聯網廣告就要“移動”著

傳統的廣告盈利模式是什么樣的?報紙、雜志上大篇幅的產品圖片及“只有更好”之類的廣告語,以及地鐵通道墻上、車站及高速路旁的燈箱廣告牌等等,這些等待著人們經過、發現、留意、深入了解、購買幾個環節后,實現盈利的模式即為傳統模式。而傳統的互聯網廣告模式(即各種廣告位)同樣處于等待被發現的狀態,被動付出的是成本,而廣告成本是否能完全轉化為盈利,這是個未知數。
如今我們所說的移動互聯網,并且對商品交易影響至深的應用軟件更多的出現在移動客戶端中,與互聯網相結合而成的各種平臺入口,為用戶提供便利的購買方式。拿APP的各種應用舉例,潛在應用者走在某個場所時,根據此用戶曾經的消費興趣推送相關商品,比如周邊正在優惠打折的電影院、餐館、服飾,甚至是某種服務,消費者可選擇在線下單購買此優惠并且就近消費,而平臺因此獲得商家盈利分成,這也是一種廣告模式,可以說是“移動”著的廣告模式。
通過對各類應用的分析可以得出,一些更為專業且用戶評論更多更詳細精準的應用,比如專門針對圖書、電影、音樂、美食等等專業的客戶端使用率更高,而雜項綜合類的電商則處于略次地帶,從而可以看出用戶的選擇在分成的移動互聯網盈利模式中,屬于非常主動的地位,因此就要求專業的推送更加精準且主動,相互找尋對方,因此而達到購買機率最高的狀態。簡單來講相較于傳統的廣告位模式,應用推送幾乎花費不了什么成本,因此分成是完全的收入,這要比廣告必須要付出的成本劃算得多。
當然,如此具有誘惑力的分成模式,是需要大數據支持的。正如之前我們談到的萬達智能廣場欲借助O2O電子商務開拓新市場中提到的,高平臺需要有大數據加入,才能滿足用戶的簡捷并全面的選擇,同時使之成為粘性用戶,最終獲得選擇的上游位置。而大數據的生成要依賴于技術性的因素,根據用戶自身行為的精準細分向其推送位置及網絡商品信息,因此數據的采集、儲存及算法分析形成的優質推送技術非常重要,達成這一切需要的是互聯網、物聯網、高端信息技術等的支持,如何完成有效的推薦才是中心問題。
在這個移動互聯的時代,廣告就要“移動”著來。簡單來說,就是“用戶在哪兒推送信息就是哪兒”,這樣的概念的確是會顛覆整個互聯網行業,然而是否真的能替代傳統的互聯網廣告模式,仍然需要仔細分析用戶的消費行為,推送是好事,但是否能推送到位還是變成垃圾推送,這仍需要未來驗證,畢竟用戶才是最終的消費者。
芒露 中國經營網專欄[FS:PAGE]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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